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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梧州市龙山路文澜路两家店铺被罚

  • 来源:不详
  • 时间:2020-7-11 11: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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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加   据悉,文澜路的电动车商行及龙山里2号金龙大厦前的一水果店由于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3)较大数额的罚款。   听证会是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作出前的程序之一,目的是在处罚作出前,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案件处理等情况,并有提出意见的机会,更体现执法的公平性,并扩大此案件的社会影响力,但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作出。

基本案例

基本案例1:   年2月26日上午10时,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万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市区文澜路台铃电动车销售点前公共场地上有堆放电动车商品的行为,随即对其违章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已签收。于年3月17日上午10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占道电动车。听证会:   听证会上,调查员针对文澜路台铃电动车销售点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提供了相应的文字、图像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台铃电动车销售点当事人对其年2月26日的违法占道问题承认事实,而对于其3月17日的违法占道问题则称其当时是电动车刚卸货,还没来得及放入店内,以致放在人行道上。另外,当事人对于2万元的行政罚款,表示希望能酌量减少。如果你对本文有话要说,请在文章底部留言

基本案例2:   年4月7日上午10时,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万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万秀区龙山里2号金龙大厦前公共场地上有堆放水果商品的行为,随即对相关水果店的违章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已签收。于年4月7日上午11时30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占道水果。

听证会:   听证会上,该水果店当事人对调查员出具的图片、视频、文字这些证据材料并无异议,但对处罚条例的适用问题提出异议。随后,调查员现场对该异议进行了解答,占道经营的水果店同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多次处罚,当事人长期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事实清楚,经多次责令整改仍拒不改正,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影响通行,市民反映强烈,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其违法事实及情节,最终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罚。

基本案例3:   龙山路口有两家占道经营的水果店铺,一直以来都是附近居民投诉的热点对象,也是城管部门整治中碰到的较顽固的“钉子户”。      年4月7日,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万秀城管大队,联合东兴街道办事处近50人,对上述两家水果店铺进行重拳整治。当天上午10点,执法人员来到龙山路口开展整治工作。记者看到,这两家水果店铺本是临街店铺,经营水果的种类比较多,但跨门槛经营情况较严重,摆在店外的水果、塑料箱和泡沫箱的数量远超店内,占据了大半个人行道,地面上还到处散落着水果网套、塑料袋等垃圾。   “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们将依法暂扣擅自堆放的物品。”城管执法人员发出告知后,立即把占道的一箱箱水果搬到执法车上进行暂扣,并把堆放在人行道上的塑料箱统统扔到垃圾压缩车中。只见压缩车启动自行压缩系统,巨大的压力把一个个箱子都碾成了碎片。看到执法人员“动真格”,两家店铺人员赶紧采取“抢救”措施,把执法人员还未来得及暂扣的占道摆卖水果迅速搬入店内。据悉,龙山路沿路有不少临街店铺,但跨门槛经营最严重的就是位于路口的这两家,他们大概从年就开始营业,一直以来都是周边市民投诉的重点对象。城管执法人员曾占道行为进行多次整治,也做过思想教育,希望能规范经营,还路于民,可是,他们仍然拒绝整改。东兴街道办安监站负责人表示,居民经常反映这两家水果店占道经营情况严重,街道办也曾多次联合社区人员前来劝告,但效果甚微。看到执法人员的认真干劲,在此路过的市民竖起了大拇指点赞:“这种整治行动就应该多开展并加大力度,给那些不规范经营者一个有力的警示,城市道路本来就是提供给市民出行的,不应该被不法者擅自占用来谋利。”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城管执法人员共暂扣了40多箱水果,并对占道经营者开具了《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场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我们暂扣物品后,会要求相关店铺负责人到万秀城管大队进行笔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元至元不等的罚款。

  据悉,这两家位于龙山路的水果档长期占据着人行道,多年来我市媒体曾多次报道,城管部门亦曾对其多次整治,奈何收效甚微。水果店老板和执法人员“躲猫猫”,每次执法过后很快又故技重施,继续占道经营,于是它们成为了龙山路占道经营的头号钉子户。

  无奈,据群众反映,当天下午两家水果店又“死灰复燃”了。到底是怎样的“底气”,让这两家水果店敢如此肆无忌惮?   年4月9日上午,来到龙山路口发现,这两家水果店照旧把不少货物摆出了人行道,占道经营。每家店门前都立着一把和店面等宽的彩色遮阳伞,伞下就摆放着水果筐和各式水果等杂物,水果摊前的人行道大概有4米宽,而占道摆放的水果大概占据整条人行道的四分之一。   对于占道经营问题,其中一家水果摊表示:占道经营,但是并没有占太多路,也没有影响行人过往,并宣称现在养家辛苦,希望城管部门可以通融一下。城管不能只盯着她的摊位,其他的地方有更严重的占道经营现象,城管应该去管那些……   另一家水果摊表示:虽然知道占道经营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别人也是这样摆摊。城管应该公平公正,不能只盯着摊位,如果在城管管理的范围内所有商家都规范经营了,那自然就会规范经营,不会再占道经营。对于占道经营会被处罚的后果,这是没办法的事,扣了就扣了,扣了之后他会继续进货……   对于这两家长期占道经营的“钉子户”,附近街坊也是怨声载道:   居住在附近的某阿婆:之前两家水果摊占道经营情况特别严重,都把水果摆到外面,严重影响行人的过往。最近有关部门整治后,两家水果摊已经把摊位挪进去很多了,占道的情况没有之前那么严重了。   街坊某阿姨:这些摊档占道经营很久了,有关部门也整治过,但每次行动后,不久又会恢复原样。”街坊邱阿姨告诉记者,占道摊档不仅影响了环境,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占道摊贩的管理,给市民一个畅通干净的出行环境。   街坊某女士:经常从这里经过,人行道因摊档占道经营不好走,走出马路车又多,该路段实在太难走了。”街坊周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继续对此事予以   据悉,上冲社区表示,对于社区管辖范围内出现的脏、乱、差问题,一旦发现,社区方面都会及时进行劝导,或者上报东兴街道办,由街道办方面进行处理。这两家水果摊占道经营特别严重,有时候都占了大半个人行道,感觉摊主都把人行道当做自己家一样。每年社区都会多次对这两家水果摊进行劝导,希望他们能规范经营,但是效果不大。城管整治后效果也不大,一般都是上午整治完,下午水果摊又继续占道经营……   为何这两家占道经营的“钉子户”这么难治理?下一步有关部门又会如何整治占道经营的问题呢?   据万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介绍:由于水果一般都不耐放,因此很多水果店都将水果陈列出来,一来让他们通风透气,二来可供市民挑选,因此水果店占道经营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而龙山路口两家水果店更是“屡教不改”。   以往由于处罚金不高,商贩因此不重视,因此今次将会加重力度处罚。这两个占道的水果摊档是群众投诉的重点对象,也是他们整治的重点对象……   据悉,目前龙山路水果档占道经营一事处于立案查处阶段,将对两家占道商贩进行顶额处罚。我市目前普遍存在商铺占道经营的情况,由于今年是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年,城管部门将针对群众投诉的重点区域,集中力度进行全面重拳整治。下一步,为了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城管将不定期开展联合突击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组织进行。会上,由调查员和当事人分别对作出的处罚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申辩。

  最后,当事人与调查员双方在主持人的监督下对听证笔录进行核实签字。相关部门将在会后对听证会上双方提出的事实、理由进行复核,并在提供最终的听证报告后,再作处理安排……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苏欣表示,听证会作为行政处罚的程序之一,是当事人的权利,除了能够给予当事人一个申辩、申诉的机会,也能让其清楚了解案件的调查过程与证据材料,既是规范执法的需要,也能让市民多了解一些关于占道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让众商家能够合法经营…(来源/红豆社区作者/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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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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